陈欣雅 1 蔡华珠 2 刘浩然 1 陈谦峰 1
(1. 江西中医药大学 南昌 330004;2.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 350100)
摘要:旴江名医龚居中善治内外妇儿诸科,其著作《痰火点雪》《福寿丹书》等深受《内经》的影响,同时也提出诸多新观点。龚氏在临床中不拘禁忌,不断拓展中医灸疗的运用方式及病症范围,将灸法灵活应用在热证疾病当中,对后世医者有极大的参考意义。
关键词:旴江医学;龚居中;内经;灸疗
龚居中,江西金溪人,曾任明代太医院医官,是一位儒医。据考证,龚居中生平著作甚多,现存的代表作有《痰火点雪》《外科百效全书》《女科百效全书》《幼科百效全书》《小儿痘疹医镜》《外科活人定本》《福寿丹书》等。龚居中著作中多次引用《内经》内容,并在其基础上打破陈规,勇于创新,如《痰火点雪》中将灸法运用于阳盛阴亏的火热证,突破了灸法禁治热证的传统。《痰火点雪·卷之四》专门记载了痰火灸法,言“若灸法去病之功,难以枚举。而其寒热虚实,轻重远近,无往不宜”,肯定灸法在热证中的有效应用,并根据制艾、取火、定穴、艾炷大小、壮数、忌避、灸疮、忌食、保养、择日、戒忌的步骤详细地讲述临床经验,补充灸法理论[1],极大地促进了中医灸法的发展。
1 承“腧穴为重”之古,启“精简定穴”之新
《内经》中对于腧穴的描述多样,如经气所注之处的“气穴”、经气交会之处的“气府”、周身骨节之穴孔的“骨空”等,将腧穴与气血经络紧密联系起来,而经络又与脏腑相连,使腧穴牵动着人的整个生命活动。《灵枢·小针解》言:“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,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”将经络中气血渗灌各部位的会合点称为“节”[2],认为其为神气游行出入之处,承担着重要的枢纽作用,因此也同样容易成为邪气聚集之处,所以当人们受邪气侵袭而患病时,最关键的是找到相应的腧穴位置,利用针刺艾灸等方式将邪气消散,则能恢复气血的正常运行。《灵枢·四时气》曰:“灸刺之道,得气穴为定。”充分体现了腧穴在运用针灸治疗疾病时的重要性,只有正确把握腧穴而产生得气感,才得以祛邪扶正,恢复机体阴阳平衡。
龚居中也十分重视腧穴,他指出:“凡点穴法,皆要平正,四体无使歪斜,灸时恐穴不正,徒坏好肉尔。”龚氏认为取穴的准确与否会直接影响治疗效果,尽量不要让患者在进行灸法的过程中移动,并提出“若坐点则坐灸,卧点则卧灸,立点则立灸,反此,一动则不得真穴矣”。但是人有老少,体有长短,肤有肥瘦,该如何准确定位呢?龚居中谨遵“精思斟量,准而折之”原则,总结出了自己独特而简便的精确找穴方法。如在取肾俞穴时,先令患者“垂手正立,于平正木石之上,目无斜视,身无偏欹”,然后“用切直杖,从地至脐中央,截断,却回杖于背上”,以杖为参照物精确定位到与脐平齐的命门穴,再用骨度分寸法以杖心为参照物来取肾俞穴。骨度分寸的方法同样来源于《内经》,在《灵枢·骨度》篇中提出以骨节为主要标志测量周身各部的大小、长短,并依其比例折算尺寸作为定穴标准。龚居中在取穴时也常采用简便方法定位,如胸前平乳当中取膻中穴、虎口岐谷之间陷中取合谷穴等。
2 承“辨证施灸”之古,启“热证宜灸”之新
《内经》中灸法的作用在不同章节都有体现,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曰:“脉中之血,凝而留止,弗之火调,弗能取之。”提出对于寒凝经脉而致气血运行不畅的病症运用灸法温散寒邪,疏通经络。《灵枢·经脉》曰“陷下则灸之”,将灸法运用在阳虚不固而出现的脱肛、崩漏等病症,起到升阳举陷的作用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曰“大风汗出,灸譩譆”,外邪侵入人体时,也可用灸法疏风解表、调和营卫。《素问·刺疟》曰“疟脉满大急,刺背俞,用中针,傍伍胠俞各一,适肥瘦出其血也。疟脉小实急,灸胫少阴,刺指井”,认为治疗疟病时,需要根据脉的大小选择不同的穴位及方式,脉小实疾可以运用灸法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曰“犬所啮之处,灸之三壮,即以犬伤病法灸之”,提出对于犬伤则须在其伤口处进行艾灸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曰“失枕,在肩上横骨间。折,使榆臂,齐肘正,灸脊中”,提出对于落枕也可以通过艾灸脊中达到舒经活络的效果。所以实证、虚证、寒证、犬伤等都可以通过灸法进行治疗,但需要进行辨证,选择合适的穴位,适量施灸,补泻得当,才能真正达到调节机体、治疗疾病的作用。
龚居中著作也充分体现了辨证施灸的思想。《痰火点雪·卷之四·痰火灸法》言:“盖寒病得火而散者,犹烈日消冰,有寒随温解之义也;热病得火而解者,犹暑极反凉,有火郁发之之义也;虚病得火而壮者,犹火迫水而气升,有温补热益之义也;实病得火而解者,犹火能消物,以实则泻之之义也;痰病得火而解者,以热则气行,津液流通故也。”龚氏在利用灸法治疗疾病时,根据患者不同的表现,遵循寒则温之、热则发之、虚则补之、实则泻之、痰病行之的原则,合理利用灸法的不同功效,有非常显著的效果。历代医家大多都认为,艾灸属火热之法,不宜用于实热证和阴虚内热证[3],但龚居中通过临床实践打破热证不宜灸的局限,拓展灸法的应用范围。龚居中认为“火有拔山之力”,对于耗伤精、气、血、津液的阳盛阴亏证,痰火集聚,热邪伏于体内,运用灸法的火热之性因势利导,将热邪向外透散,在透热的同时也能行痰,益阴养肺,起到治疗根本的目的。龚氏认为虽然灸法功效强大,但医者仍需谨慎,在临床应充分辨证是否适用灸法,谨慎选用腧穴,忌讳盲目艾灸。“若病欲除其根,则一灸胜于药力多矣,但医必择其素熟经络道穴者乃可。不尔,则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,非徒无益,而反害之,岂以人命若草菅耶?”
3 承“火足适度”之古,启“疮发为愈”之新
《内经》中对于灸量的描述比较零散,但认为灸量必须确保充足,否则难以达到治疗目的,如《素问·骨空》曰:“灸寒热之法,先灸项大椎,以年为壮数,次灸橛骨,以年为壮数。”随着年龄的增长,灸量会产生变化,若年长之人灸量过少,火热之性不足以推动气血运行,寒邪难以驱散则疾病难愈。同样,灸量也不宜过多,火热之性太过易耗散阴液,造成“骨枯脉涩”的后果。在《灵枢·经水》中岐伯明确论述了如何把握灸量,“天至高,不可度,地至广,不可量,此之谓也。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,六合之内,此天之高、地之广也,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”以及“审切循扪按,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,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”,都深刻表达了灸量适度即可的思想。因为每个人的经脉大小、血气多少、皮肤厚薄等影响因素难以估量,所以只能通过审、切、循、扪按等方式衡量经脉气血盛衰,从而选择合适的灸量。“其可为度量者,取其中度也,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”则是《内经》所认为的适度。
《痰火点雪·论艾炷大小》曰:“黄帝曰:灸不分三。是谓徒炷务大也,小弱也,乃小作之。凡小儿七日以上,周年以还,不过壮炷如雀粪大。”可见龚居中受《内经》的影响与启发颇深,在运用灸法时也一直秉承着火足适度的思想,根据不同人群灵活施治,在后文的论壮数多少中,同样谨遵“视其病情轻重而用之”的辨证原则。龚氏在临床经验的基础上又提出了“灸须疮发”的创新思想,他认为“凡艾灸,须要疮发,所患即愈,不得疮发,其疾不愈”,在治疗疾病时多用化脓灸,取效关键则在于“疮发”,促使病愈的同时也起到提示灸量的作用。灸至疮起可止,避免了不足无效以及过量伤阴。“凡痰火骨蒸痨瘵,梦遗盗汗传尸等症,宜灸四花六穴”,灸后留下的瘢痕如花纹,所以称之为“四花”。经《针灸甲乙经》中促疮发的启示以及临床经验的积累,龚氏也总结出了用于促使疮发的方法,“今又有用赤皮葱三五茎去叶,于微火中煨熟拍破,热熨疮十余遍,其疮三日自发;亦有用麻油搽之而发者;亦有用皂角煎汤,候冷频点之而发者”。他认为疮发脓出才能除痰,促发可以排脓,有益于疾病的痊愈,使灸法的作用得以提升,并将“疮发为愈”的思想传至后世。
4 承“灸须忌避”之古,启“不拘禁忌”之新
灸法虽是防病保健的有效疗法,但在运用时需要注意禁忌,有些情况不宜施灸,如《灵枢·终始》中记载:“少气者,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。如是者,则阴阳俱不足……如此者弗灸,不已者因而泻之,则五藏气坏矣。”当患者阴阳俱虚、元气虚少时,若补其阳气,则阴气衰竭;若泻其阴气,便阳气脱陷,因此这种情况下便不宜用灸法,误用则耗竭真阴。“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,命曰阴阳俱溢,如是者不开……如此者,因而灸之,则变易而为他病矣”,当阴阳两气都偏盛时,血脉闭塞,气机不通,真气无处可行而流溢于内,伤及脏腑,若妄用灸法,则转为他病。《素问·奇病论》曰“病胁下满气逆,二三岁不已……病名曰息积,此不妨于食,不可灸刺”,对于胁满气逆久不愈的息积也不可妄用针灸。《素问·腹中论》曰“有病膺肿颈痛胸满腹胀……灸之则喑”,当患者颈痛胸满腹胀时,为厥逆病,不可施灸,若用灸法则会失音。因上为阳,阳气再逆上则重阳在上,灸法又能助阳,以火济火,阳极乘阴,阴不能上乘便难以发声,须待阴阳之气上下相合方能治疗。灸法看似操作简单,但也有许多忌避之处,《内经》明确表示若滥用灸法甚至加重病情,辨证后合理运用才能起到防治疾病目的。
龚居中行医严谨仔细,虽善用灸法,但在运用时充分辨证,将形气神三位一体生命观贯穿于其医疗实践[4],提出“若肌体尫羸,元气虚极,饮食不能进,则亦不能禁此燔灼,病必日剧”,从不施灸于极度虚弱且难以进食的患者。应用“天人合一”思想对时机作出评估,《痰火点雪·论忌避》言:“欲行针灸,必先知本人行年宜忌,尻神及人神所在,不与禁忌相干则可。”但龚氏十分懂得变通,尊重古法却又不拘禁忌,“若夫急难之际,卒暴之疾,命在须臾,宜速治之,况泥于禁忌,已沦为鬼神,岂不误哉”。他认为在危难之时,应以保住性命为先,过于拘泥禁忌会错过治疗的最佳时间。《痰火点雪·论忌食》又提到:“经曰:灸之后,古人忌猪、鱼、热面、生酒、动风冷物,鸡肉最毒。而今灸疮不发,用小鸡、鲢鱼食之而发者,所谓以毒而攻毒,其理亦通,亦宜少用为佳。”古人一直遵循的灸后食物禁忌在龚居中的临床实践中也被打破,他反而利用禁忌食物的性味助力疮发,认为有益于疾病的痊愈。
5 承“合理灸刺”之古,启“外治联合”之新
针刺与艾灸是《内经》中常用的外治手段,许多疾病的诊治有提到灸刺疗法。《素问·血气形志》曰:“形乐志苦,病生于脉,治之以灸刺。”《灵枢·禁服》亦曰:“所谓经治者,饮药,亦曰灸刺,脉急则引,脉大以弱。”强调正确判断疾病是否适宜灸刺,才能更好发挥两者作用。“盛则徒泻之,虚则徒补之,紧则灸刺且饮药,陷下则徒灸之”,提示医者须把握气血运行以及经脉盛衰,辨明灸刺的选择与手法,施以最适宜的治疗方式。此外,施以灸刺时也需要辨清虚实阴阳,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》明确提出:“络满经虚,灸阴刺阳;经满络虚,刺阴灸阳。”灸刺亦有补泻互补之意,灸法为补,刺法为泻,气血行经,经满而溢络,经在其里而络在其表,故经为阴,络为阳,当络满经虚时,实则阳强阴弱,宜补阴而泻阳,故灸阴刺阳;当经满络虚时,实则阴强阳弱,宜泻阴而补阳,故刺阴灸阳。刺法和灸法都是有效的外治疗法,但并非所有疾病都适用,需要进行辨证,合理施治。
龚居中临床经验颇丰,一直遵循针灸疗法的适宜与禁忌,做到既不过灸以免损气伤阴,又要灸满灸足以免邪气滞留、正气不复[5]。为达更好的治病疗效,他也善于联合多种外治疗法,如刺法灸法联合熨法。《外科百效全书·灸针熨法》中介绍了葱熨法,“用生葱捣烂炒热,频熨患处,至冷再换再熨”。当用隔蒜灸治疗流注、结核、骨痈等症后,肿胀未消,用此熨法可以促进气血的运行,达散瘀消肿的功效。治疗附骨疽时,也用隔蒜灸与葱熨法联合治疗,若脓成,又灵活运用火针,排毒外出,不痛且易敛口。治疗瘰疬时运用药熨法,将槐皮用针戳孔后放于患处,将药粉置于槐皮上,用炭火将药气透入疮中,两三次即愈。可见龚居中对于针刺、灸法以及熨法的运用与操作十分熟练,多用于外科疾病当中,称熨法为“又治跌打损伤,止痛消肿散血之良剂”。他对灸法的运用也十分多样,除隔蒜灸外还有“救急以生姜贴毒上,艾灸变红方可外治”的隔姜灸;将蕲艾与药材混合,“为细末,绵纸卷成条,如铁箸硬,隔七重火纸用力施针痛处”治疗一切风损攀肩、溜肩等症的雷火神针。龚居中运用多种外治疗法的联合达到了良好的外科疾病治疗效果,体现内外兼治的学术特点[6]。
6 总结
《痰火点雪·痰火灸法》曰:“以其针有劫夺之功第,泻多补少。且今之针法,得妙者亦稀。”龚居中认为针刺多为泻,且时常难以达到预想的疗效,因此在临床中大胆尝试灸法,发现效果显著,于是将灸法广泛应用于各类病症当中,总结出了诸多创新思想。其著作体现了对《内经》的传承,充分吸收灸法运用的精华,并在其基础上不断创新。“若年深痼疾,非药力所能除,必借火力以攻拔之”,龚氏更是将灸法广泛运用在顽疾之中,拓展了适应证的范围,积累的临床经验给予后世医家极大的治病信心。“若能用心得而灸之,无疾不愈矣”,在龚居中的眼中,灸法是临床中不可或缺的疗法,他也通过临床实践将灸法的地位提升到了新的高度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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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刊于《江西中医药》2025年第8期)